名稱 | 服務內容 | 說明 |
---|---|---|
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NDDS) | 館際複印、館際借書 | 包括國內大專院校圖書館、研究機構圖書館、醫院圖書館等,約400餘個圖書館參與(單位清單)。讀者直接線上申請借書與複印服務,透過所屬圖書館收取文件。 |
圖書互借 | 借書證交換 | 由雙方圖書館簽定合約,讀者使用約定之借書證,自行前往借還書。 |
一、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NDDS) | ||||||||||||||||
1、申請資格:限本校之專任教職員工生。 | ||||||||||||||||
2、第一次申請使用者,請先至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線上申請帳號。 | ||||||||||||||||
3、已通過帳號申請者,進入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NDDS)填寫圖書互借或複印申請單。 | ||||||||||||||||
4、收費方式 | ||||||||||||||||
■ 申請國內圖書館文件,請參考各館圖書收費一覽表或各館複印收費一覽表。 | ||||||||||||||||
■ 申請國外圖書館文件,請參考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p.30/p.34)。 | ||||||||||||||||
二、圖書互借 | ||||||||||||||||
合作簽約學校:
|
||||||||||||||||
1、申請方式 ■ 憑學生證、識別證或身份證,親至圖書館流通櫃台辦理借用,不得委託他人代辦。 ■ 為促請借用人準時歸還館合借書證,以避免影響其他讀者之權益,借用時須留置證件,俟借用完畢再行歸還。 ■ 「館際合作借書證」之借用期限為3週,借書證若超過期限仍未歸還,本館得暫停借證者在本館借書之權利至歸還止,並不得借用館合借書證一年。 ■ 借書證一人限借用一張。 2、使用流程 ■ 持學生證、教職員工證,至圖書館流通櫃台辦理借書證。 ■ 每張借書證可借5本書,借期依各館規定,目前均為3週,不提供續借、預約。 ■ 自行前往該校借/還書,並於借書證借用期滿7日內至圖書館流通櫃台歸還借書證。 ■ 於書籍到期日前自行前往各館歸還。 3、使用需知 ■ 書未還清前,不得再度借用同一圖書館之借閱證。 ■ 借用人需遵守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 ■ 借用人需遵守合作圖書館之借閱規定,並無異議接受其某些圖書無法借閱之理由。 ■ 借用人借書逾期時,除依合作圖書館逾期相關規定處理外,本館亦將凍結借用人在本館之借書權利,至還清圖書為止。 ■ 借用人需善盡圖書保管之責,若有任何毀損或遺失,依合作圖書館相關規定辦理。 ■ 遺失借書證,須向圖書館流通櫃台辦理相關處理事宜,掛失前向合作館借閱之圖書資料,概由借用人負責。 ■ 館際借書證僅供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持至合作館借書之用,不得作為向合作館要求其他服務之用。 ■ 本館讀者向合作館借書若未如期歸還或遺失,所發生之費用均由借閱人自行負擔,費用標準則以合作館之相關規定為準。 ■ 圖書館不發到期及逾期通知單,逾期罰款請自行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