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借閱】逾期滯還金如何計算?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5-04
讀者借閱館藏資料未如期歸還者,每冊每逾一日須課以新台幣5元之滯還金(寬限期三日不罰,逾期超過三日以上者,寬限期之滯還金併入累計;閉館日不計入逾期天數),
並暫停其借書權利,直至歸還圖書,並繳清滯還金為止
(未滿二十歲者得選擇繳交滯還金或以愛校服務折抵,每小時可折抵之金額依學校工讀標準計算,服務時數最少為三十分鐘),
罰金以不超過圖書定價2倍為原則(無法查得現價及定價者,中文書上限為二千元;外文書上限為三千元)。
倘讀者於閉館時,利用自助還書箱進行還書,則還書日期之認定以閉館起始日為還書日。
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歸責之原因,致無法如期還書並提出相關證明者,
則由逾期日數中扣除。
可參考本館借書規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