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圖資館藝文中心116年度展覽申請資料
展覽申請資料表、場地借用辦法及展場空間示意圖如附件,簡述如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二)申請方式:請填具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圖資館藝文中心場地借用辦法所列相關資料、申請書及相關表格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880011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圖資館藝文中心)。
(三)展覽地點: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圖資館1樓藝文中心。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補助臺灣本島策展人/參展人臺灣任一地點來回澎湖機票1份及住宿1晚費用2,000元,並致贈感謝狀以表致忱。
因國立澎湖科技大學位處離島地區,美術作品須經妥善包裝後運送;相關運送事宜,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得視年度經費情形審酌協助。惟申請單位/申請人應以維護作品完整性為前提自行包裝,包材不拘;運送過程中可能造成之毀損,應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