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1 5 年 「 雲 林 縣 作 家 作 品 集 」 徵 文 參 選 資 格 如 下 :
( 一 ) 本 籍 或 ( 曾 ) 設 籍 本 縣 人 士。 ( 二 ) 曾 於 本 縣 就 學 、 就 業 及 服 役 者 。
( 三 ) 父 母 親 其 中 之 一 人 , 設 籍 或 出 生 於 本 縣 者 。
( 四 ) 未 具 前 述 資 格 , 但 其 作 品 以 描 述 雲 林 鄉 土 風 情 為 主 要 內 容 者 , 亦 可 參 與 徵 文 活 動 。
二、 徵 選 活 動 自 即 日 起 至 1 1 5 年 5 月 1 5 日 止 ; 凡 經 入 選 作 品 , 每 件 作 品 獎 金 新 臺 幣 1 萬 元 整 , 作 品 出 版 後 再 贈 得 獎 作 者 1 0 0 冊 , 以 表 彰 對 文 學 創 作 之 熱 忱 。
三、徵 文 類 別 以 作 家 未 經 發 表 之 詩 詞 、 散 文 、 小 說 、 劇 本 ( 含 原 創 及 改 編 ) 、 兒 童 文 學 及 文 學 論 述 ( 含 臺 灣 文 學 研 究 相 關 論 文 、 文 學 批 評 或 對 雲 林 作 家 之 評 論 )。 四、徵 選 簡 章 如 附 件 或 請 洽 雲 林 縣 政 府 文 化 觀 光 處 網 頁 h t t p s : / / r e u r l . c c / 9 b L x M n 下 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