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重申禁止攜帶飲食入館
本館〈入館須知〉第二條第2項:
「除白開水外,請勿攜帶飲料、食物、寵物及穿著拖鞋或赤腳入館」
經規勸不聽者,依本館〈讀者違規處理要點〉第四條,本館得予登記違規並勸告離館,累計多次者實施入館及借閱停權。
食物飲品亦會吸引各類害蟲鼠患,危害館內的圖書與環境。為維護閱覽環境的整潔舒適,
請勿攜帶飲食入館
(白開水除外) 。
金大圖書館感謝您的配合。
圖書館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