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史館臺灣文獻館114年2月11日臺編字第1140000388號函辦理。
二、有意參加評審者,請填具申請表,並檢附民國112年5月以後出版之出版圖書4部,於本年4月30日前,免備文逕寄該館,並將申請表電子檔傳至stila@mail.th.gov.tw信箱。
三、倘為電子書類出版品,請自行列印裝訂成冊3份,並附上電子檔光碟3份,寄送該館提出申請。
四、檢附該館原函、「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獎勵出版文獻書刊實施要點」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獎勵出版文獻書刊申請表」各1份,或請至該館網站(網址:https://www.th.gov.tw)「公告專區―政府資訊公開―行政規則」自行下載。